过他自己开车更快抵达殷公馆而已。他借着学校的名号,又一次找到与万喜雀之间的牵绊,他还是想再争取一下,他不信万喜雀对他没有丝毫感觉。 他紧张地扣着自己的指甲,万喜雀扫了他手指一眼,修长的手指中食指和中指皮肤上染上了一抹焦黄,那是从前他身上从不曾出现的颜色。那颜色万喜雀从很多男人的手指间见过,比如二亮,这是他吸洋烟和卷烟留下的痕迹。 在万喜雀的印象中,江洵之一直是清风霁月的模样,从不沾染烟酒,哪怕是江家晚宴,他也只是举着杯子假喝罢了,更不用说吸烟,这会扰乱他身上干净的气息。现在再看这清风霁月的男人,他的眉眼不知道何时已经染上了那无法被忽视的哀愁,脸颊也比从前臃肿了一些。 万喜雀收回自己打量的眼神,她笑了笑喊了一声“江老师”,好像还是江洵之刚第一次见她时候...
文风清奇一枝花,反派萌萌哒!世间总有真情在,穿越变妹真可爱!(ps如果本书均订破百,帅比作者就直播女装,节操神马的都不要了,读者老爷们求助攻!)...
穿越过来,直接略过恋爱的步骤,喜提一儿一女刘长青很忧郁前任身体的主人舔狗舔到极致,前妻拿走了所有财产怎么抚养一对儿女,是他目前最头疼的事有一天,领居家的单亲妈妈找上门来面带羞意,扭捏着看着刘长青...
这是最好的时代,一切,从穿越当天原主人的绿茶婊女友在毕业典礼上当着全校师生向自己表白说起。我来,我见,我征服!我是林尘,我为自己代言!...
穿书爆笑沙雕老六们不说自己有读心术团宠没素质前期疯癫文学he殷娇穿书十年,终于在某一天,觉醒了她穿到一本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里,男女主之间的故事一千多章,全员没嘴是狗听了都摇头的程度好消息女主是她姐,结局he坏消息她家被抄了,全死光光了从此,殷娇为了改变书里的结局可谓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片段一失踪多年的女主长姐回家,殷娇带领一众人给足了自己姐姐排面我为我姐举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炮灰觉醒,老六们偷听我心声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肉体凡胎,何以为王?欲作众生之王,先吞诸佛龙象!在先天血统决定一切的世界,凡人是否真的寸步难行?一切从吴道打破人体极限开始。又名不求天...
结婚两年后,夜昱霆给出离婚协议,替嫁新娘赫晚晚爽快签字。一年后,快递员抱着一个婴儿,夜先生,这是您的快递,发件人说这是您的亲生子,请您当面签收。夜昱霆???七年后,赫晚晚终于回国,成了万千普罗大众心里最受欢迎的散财仙女,超级女神。夜昱霆看着她身边长得同自己如出一辙的小女孩,只觉得,疯了。再后来,人人闻风丧胆的夜先生默默拿出键盘老婆,我错了。妈咪,爹地已经跪了三天啦,他问你愿意复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