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纲,但是总觉得写这种中短篇的故事,一气呵成是最重要的,因为很多时候写一片中短篇的小故事其实不过是当时的一种心境或情绪,那段时间过了,再写出来的就不一样了。 我当时完结了《那村那人那傻瓜》,紧接着其实是想写《那傻瓜》的姐妹篇,那故事万余字的细纲都写完了。但是就在开文之前,我看了清歌一片的《远古伊甸》,很喜欢。现在过去多年,其实也不记得那故事的具体内容了,但是当时看完的心情大底就是觉得土著女总给穿越女当炮灰,我想还土著女一个春天。然后冲动之下就暂时搁置了已经写了几万字的文,转开了此文。本想和快就能完结,没想到又遇到个人生活上的种种变故,一直拖了这么多年。这期间最大的变故倒不是我自己的事,而是促使我开这个文的作者清歌一片离世了。如今我完结了这个文,也算是我对这位作者的致敬了。...
穿越成为唐朝贞观年间扬州城外的一个小地主,家中固然没有黄金万两,却有千亩良田,终日无所事事,经营庄园之余,最大的乐趣,就是与若干良家少女花前月下吟风咏月!...
他是海军大将,被世人赞誉为划破阴霾的曙光,圣枪朗基努斯。他是地下王者,被世人恐惧为终结时代的黑暗,魔剑阿波菲斯。游走于光明与黑暗之中,编织着血与火的战歌。当他蓦然回首时,发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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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的皇朝储君,得始皇绝学,承龙神血脉,一朝蜕变!以身为炉,意志为火,融合奇珍异铁神兵宝刃,成就无上肉身。纵横天地唯我尊,宇宙星空谁能敌?高歌猛进,踏天而行!吾之意志,浩瀚磅礴,吾之战力,盖世...
我叫高川,一个好人,为人处世向来以和为贵...
前世的时瑾不仅是公认的恋爱脑大花瓶,更是时家抱错的假千金,落了个惨死的下场。重生后的时瑾,控干了脑子里的水分,智商上线,抱紧金大腿,展事业虐渣两不误。一无所知的众人,还在等着看她闹笑话。真千金只要时瑾肯留下,我还缺一个保姆。未婚夫父辈订好的婚约怎么能够不作数?必须和真千金履行婚约。时家众人离开了时家,看她怎么在娱乐圈混?黑粉被潜规则就是她唯一的宿命!不久后。时瑾因为和国际富吃饭被拍而被黑上热搜,众人嘲笑她果然只能靠身体混圈。国际富和亲生妹妹吃饭有问题?a时瑾时瑾和级国际巨星出入酒店,被狗仔追了三天三夜。国际巨星和亲生女儿讨论剧本有问题?a时瑾某天,时瑾被某国际神秘大佬按在墙上,吻得眼尾泛滥起绯红。记者撞见后,纷纷收起了相机亲戚?试戏试得有点过啊!!!神秘大佬亲自己老婆有问题?a时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