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初手里拿着个巴掌大小的玩意儿,正在低头摆弄。听见门打开,也来到玄关边,朝秦煜晃了晃手上的东西。 “这是什么?”秦煜问。 “拍立得。”时初将它举起,在眼前比划了一下,“我去买的,你快进来,我想照一张。” “又是拍我?” 时初摇摇头:“你不是喜欢合照吗,是拍‘我们’。” 秦煜换了鞋走到客厅,期间在心里想,时初现在会将他的每一句话都记住——就算只是不经意间提出来的,然后再落到实处。 这种感觉真的特别好。 他脱下外套,走进客厅先蹲下唤猫:“豆沙,过来,咱们一家人拍张照。” 一家人。 这三个字大概如同三级地震,并不剧烈,却也让时初心头晃动不止。 豆沙瞬间漂移...
某写手很烂俗的重生了,但他没有重生在过去或是平行世界,而是重生在了自己撰写的小说世界里!最让他蓝瘦香菇的是,重生的角色竟然是小说里被虐得死去活来的反派公子哥!为了能多活几章,史上最妖孽的反派,不得不在史上最坑爹的系统指引下,一步步完成史上最伟大的逆袭之路!书又名反派的自我修养猫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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