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不写是最完美的。 冷闫和穆景珩不同,他之前是爱卿卿的,所以要写他的番外,必须像宫凌唐晚番外那样长篇大论的二三十万字。 把他的感情一点点迁移转嫁到另一个人身上的每一步细节,每一个原因都要写。 否则,他一个爱女主爱到愿意献出生命,愿意单身一辈子的人,用寥寥几章就爱上另一个女孩,太突兀,也显得他对卿卿的感情太廉价了。 我们只需要知道,他最后被一个坚韧的女孩一步步感化了就行,算是弥补了冷闫粉的一些遗憾。 说起这个人,我不得不再说一次自己的心软。 我真是一个写不来一点虐的人,三本书下来都是。设定的有小虐点,但都是不忍写,一路甜下来的。 在大纲中,设定的冷闫是死了的,在卿卿心底留下一道不可磨灭的痕迹。...
强者遇袭,重返少年时代,成为当年弱小的废物少主。前世的仇人,今生,绝不会放过!前世的遗憾,今生,一定要弥补!待到灵剑长啸之时,天地三界,我为至尊!若有不从者,一剑,杀之!...
在血海中崛起,在寂灭中复苏,当雷霆划破长空,叶轩从血海中走出PS本书主角冷酷无情,本书不圣母,不见女跪,主角极度暴戾,这是一个血海大魔王回归都市的故事,也许本书有你想要东西...
带着一份先知先觉穿越到了‘仙侠’的世界,一晃八九年的时间过去了,剧情也终于开始了。利用自身的优势,让普智不忍心杀自己。利用性格的优势,让道玄真人为之钦佩。利用记忆的优势,顺利的呆在祖师祠堂。利用人格的魅力,让万剑一对自己刮目相看。前世今生,无剑无我,白衣似雪,万剑归一。我是万剑一的徒弟,同时也是那个人唯一的转世。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的师傅是万剑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篮球职业运动员林辉穿越到1997年的美国,凭借人气系统成就篮坛人气王。收了韦德和奥多姆当小弟三分射懵埃迪库里,穿花蝴蝶步虐杀达柳斯迈尔斯,欺负托尼阿伦,轻虐本戈登,骑扣夸梅布朗,教阿里纳斯做...
武德元年,陈应来到的泾阳,历史因他而变。 阴差阳错,他成了李建成的门下东宫第一大将。 他本想当一个混吃等死的小地主,然而时势却逼着他一步一步登上风...
青纯女学生与腹黑老板的致命纠缠。当年,南流音在年纪很小的情况下,她邂逅了池尊爵,一位帅气多金的老板。跟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她如所有被包的女孩子一样,穿名牌戴巨钻,挥金如土,不是公主出身,却也活得如同童话世界里的公主般潇洒。只是,一个男人给你多大幸福,往往也会彻骨伤你多深。绝望困境,在暗无天日的地狱里,她被逼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