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最后,从去年的四月份开始写,到如今三月已经过了好几天,差不多一年的时间,算上几天前我刚过的18岁生日,差不多整个17岁时间都在读书和码字中度过。真的很充实,当然充实的背后偶也赚了在我看来一笔不小的稿费,也算是人生的第一桶金。(偷笑一个) 可 以说上个赛季看一场活塞比赛夸梅布朗不争气的表现是我写这本书最初的想法,当时也就是热血一下而已,真的没想过能写到9o字这个份上。先先赞自己一个,我真是太有才了哇卡卡! 从来就没有过大纲绝对是这本书最大的硬伤,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居然都是写完今天的明天都不知道写什么,真是失败。这里只能说抱歉,就连这个结尾感觉都有点烂尾的嫌疑。 可以说写书中间一直都是游走于tj和不tj之间的过程,真的很困难,还好坚持了下来,没有成传说中...
杀手之王命犯桃花,英雄救美不断,霸气侧漏难免,美丽的千金大小姐可爱的邻家小萝莉傲娇的美女警花强势的冰山女总裁,共处一座屋檐下,难免日久生情他就像漆黑夜里的萤火虫,不管走到哪里都招蜂...
一个玩世不恭的少年一段误打误撞的穿越一个惊心动魄的时代一场场刻骨铭心的情爱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整个地球给我一本笔记,我可以改变整个时代...
书名解释了一切同人小说是不需要简介的!...
穿书穿成漂亮女配?颜值爆表,身材火辣,有钱有势,男主什么的请不要来打扰我的精致白富美生活!什么商业联姻,豪门夫人,白莲花你尽管拿去,姐要开辟属于自己的新天地!果断离婚,出国深造,一战成名,她现在是闪闪发光的珠宝首席设计师,此时,某位前夫按捺不住求复合。莫清璃,我可是你丈夫!某前夫咆哮。某女无所谓的涂着指甲,没事,你死了,我会葬夫回头草什么的,我才不要吃!...
修仙觅长生,热血任逍遥,踏莲曳波涤剑骨,凭虚御风塑圣魂!...
第一次见面这明明是我先订的包厢,凭什么你一来就抢走了?林雨诗咄咄逼人,然而言逸萧却淡然处之说完了吗?你!接下来,他根本不给她任何说话的机会,转身就对着保镖吩咐把她给我扔出去。混蛋!你居然敢这样对我,我和你势不两立!第二次见面,他就夺了她的初吻,不问她的意愿就随意改变她的一切,惹怒了她。然而...